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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農業局-飼料販賣登記證申請書

一、申請飼料販賣登記、變更及停、歇、復業

臺中市政府農業局-飼料販賣登記證申請書 發布單位:臺中市政府
  • 服務內容
    • 一、申請飼料販賣登記、變更及停、歇、復業
    申辦流程
    • 1
      填具變更申請書,原核准登記事項欄位全部填,申請變更登記事項欄位填要變更事項。
    • 2
      飼料販賣登記證遺失或損壞時,應申請補發或換發。遺失者應申請將原證註銷,損壞者應將原證繳銷。
    • 3
      飼料販賣登記證之登記事項如有變更,應於變更後15日內檢附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登記。
    • 4
      飼料販賣業者應於歇業後15日內,檢附公司歇業函影本及原核發飼料販賣登記證正本,向本局申報註銷原登記。
    • 5
      申請者先將申請書及附件寄予臺中市政府農業局承辦人葉小姐(04-22289111#56307),經審核無誤後以掛號寄送繳款書,申請者繳納後將第一聯傳真04-25262501並通知,始辦理核發事宜(登記證規費新臺幣400元)。
    應備物品
    • 1. 公司招牌及門牌外觀A4彩色照片。
    • 2. 變更須繳回原飼料販賣登記證正本。
    • 3. 公司或商業營利事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變更後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 4. 負責人身分證影本,變更另附原負責人身分證影本(影本一律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
    • 5. 申請書(均一式三份)
    • 6. 公司租賃契約書(或建物所有權人無償提供公司營業同意書)及建物所有權狀影本。本申辦項目提供線上申辦及線上轉帳,詳請洽(04)22289111#56300
    備註
    • 一、審核通過後繳交規費400元。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臺中市政府農業局
    承辦人員:葉小姐
    電話:(04)22289111#56307
    地址: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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