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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發出監(院所校)證明申請表
#同線上申辦#
補發出監(院所校)證明申請表
發布單位:法務部矯正署
線上申辦
網路申請辦理
臨櫃申辦
親自現場辦理
服務內容
1. 申請條件:申請表、身分證影本。
2. 申請方式:利用網路申請或至執行機關戒護科/學務處(學校)/訓導科(少年觀護所)。
3. 申請人委由他人代為申請時,則需提供委託書及申請人與受委託人身分證影本。
申辦流程
1
申請人填寫申請表並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2
執行機關查驗無誤後即補發出監證明書。
3
依申請人所附回郵信封寄送或交由申請者帶回。
聯絡窗口
1. 承辦單位:執行機關戒護科/學務處(學校)/訓導科(少年觀護所)。
2. 承辦人員:名籍人員。
3. 聯絡方式:執行機關電話總機轉戒護科/學務處(學校)/訓導科(少年觀護所)。
我要線上申辦
服務內容
1. 申請條件:申請表、身分證影本。
2. 申請方式:利用網路申請或至執行機關戒護科/學務處(學校)/訓導科(少年觀護所)。
3. 申請人委由他人代為申請時,則需提供委託書及申請人與受委託人身分證影本。
申辦流程
1
申請人填寫申請表並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2
執行機關查驗無誤後即補發出監證明書。
3
依申請人所附回郵信封寄送或交由申請者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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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承辦單位:執行機關戒護科/學務處(學校)/訓導科(少年觀護所)。
2. 承辦人員:名籍人員。
3. 聯絡方式:執行機關電話總機轉戒護科/學務處(學校)/訓導科(少年觀護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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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protected]
或客服電話:(02)21927111(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30AM~6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