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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發出監(院所校)證明申請表

#同線上申辦#

補發出監(院所校)證明申請表 發布單位:法務部矯正署
  • 服務內容
    • 1. 申請條件:申請表、身分證影本。
    • 2. 申請方式:利用網路申請或至執行機關戒護科/學務處(學校)/訓導科(少年觀護所)。
    • 3. 申請人委由他人代為申請時,則需提供委託書及申請人與受委託人身分證影本。
    申辦流程
    • 1
      申請人填寫申請表並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 2
      執行機關查驗無誤後即補發出監證明書。
    • 3
      依申請人所附回郵信封寄送或交由申請者帶回。
    聯絡窗口
    • 1. 承辦單位:執行機關戒護科/學務處(學校)/訓導科(少年觀護所)。
    • 2. 承辦人員:名籍人員。
    • 3. 聯絡方式:執行機關電話總機轉戒護科/學務處(學校)/訓導科(少年觀護所)。
  • 服務內容
    • 1. 申請條件:申請表、身分證影本。
    • 2. 申請方式:利用網路申請或至執行機關戒護科/學務處(學校)/訓導科(少年觀護所)。
    • 3. 申請人委由他人代為申請時,則需提供委託書及申請人與受委託人身分證影本。
    申辦流程
    • 1
      申請人填寫申請表並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 2
      執行機關查驗無誤後即補發出監證明書。
    • 3
      依申請人所附回郵信封寄送或交由申請者帶回。
    聯絡窗口
    • 1. 承辦單位:執行機關戒護科/學務處(學校)/訓導科(少年觀護所)。
    • 2. 承辦人員:名籍人員。
    • 3. 聯絡方式:執行機關電話總機轉戒護科/學務處(學校)/訓導科(少年觀護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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