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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在監(所院校)證明

1.申請條件:申請表。

2.申請方式:利用接見、寫信或線上申辦方式向收容人提出。

申請在監(所院校)證明 發布單位:法務部矯正署
  • 服務內容
    • 1.申請條件:申請表。

    • 2.申請方式:利用接見、寫信或線上申辦方式向收容人提出。
    申辦流程
    • 1
      收容執行機關接獲申請表轉交收容人。

    • 2
      由收容人決定是否向機關提出報告。

    • 3
      機關將視收容人報告開具在監(院、所、校)證明,並交付容人以郵寄方式寄回。
    聯絡窗口
    • 1.承辦單位:執行機關戒護科/學務處(學校)/訓導科(少年觀護所)。

    • 2.承辦人員:名籍人員。

    • 3.聯絡方式:執行機關電話總機轉戒護科/學務處(學校)/訓導科(少年觀護所)。
滿意度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