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臺中市各區里活動中心線上租借預約申請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臺中市各區里活動中心線上租借預約申請 發布單位:臺中市政府
  • 服務內容
    • 一、申請使用里活動中心作為集會及文康娛樂活動外,但不得供作居住或營業之用。
    申辦流程
    • 1
      機關團體及個人應向區公所提出申請書,並繳納租用費及保證金始得使用。
    應備物品
    • 一、機關團體應備公函,個人申請需持身分證。
    備註
    • 一、由民間社團所舉辦之活動,應檢附活動計畫書及立案證書等資料,向區公所提出申請,由區公所初審並經同意後,由申請人檢附場地復原切結書向區公所申請使用並繳交保證金。舉辦活動時,如有違反切結內容,保證金不予發還。
    • 二、機關團體或個人申請長期使用里活動中心者,應於同意後與區公所簽訂使用契約,且考量使用之公平性,遇特殊情形或其他臨時租借經區公所審核通知後,無條件同意暫停使用。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民政局-地方自治科-第二股
    承辦人員:江國豪
    電話:(04)22289111#29214
    地址: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
滿意度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