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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社會局-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申請表(一致性)

(一)補助對象及標準 1.受照顧者應符合下列規定: (1)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2)未接受機構收容安置、居家服務、未僱用看護(傭)、未領有政府提供之日間照顧服務補助或其他照顧服務補助。 (3)失能程度經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評估為重度以上,且實際由家人照顧。 (4)設籍實際居住於臺中市。 2.照顧者應符合下列規定: (1)年滿16歲,未滿65歲,且無社會救助法第5條之3第1款至第3款、第6款及第7款規定之情事。 (2)屬下列情形之一者: ①同為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應計算家庭總收入全家人口之成員。 ②出嫁之女兒或子為他人贅夫者及其配偶。 ③受照顧者二等親以內之直系血親卑親屬。 (3)未從事全時工作,且實際負責照顧受照顧者。 (4)與受照顧者設籍及實際居住於臺中市。 (二)補助金額 承辦人電話:社會局長青福利科04-22289111轉37413。 受理單位:受照顧者戶籍所在地區公所。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申請表(一致性) 發布單位:臺中市政府
  • 服務內容
    • (一)補助對象及標準
      • 1.受照顧者應符合下列規定:
        • (1)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 (2)未接受機構收容安置、居家服務、未僱用看護(傭)、未領有政府提供之日間照顧服務補助或其他照顧服務補助。
        • (3)失能程度經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評估為重度以上,且實際由家人照顧。
        • (4)設籍實際居住於臺中市。
      • 2.照顧者應符合下列規定:
        • (1)年滿16歲,未滿65歲,且無社會救助法第5條之3第1款至第3款、第6款及第7款規定之情事。
        • (2)屬下列情形之一者:
          ①同為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應計算家庭總收入全家人口之成員。
          ②出嫁之女兒或子為他人贅夫者及其配偶。
          ③受照顧者二等親以內之直系血親卑親屬。
        • (3)未從事全時工作,且實際負責照顧受照顧者。
        • (4)與受照顧者設籍及實際居住於臺中市。
    • (二)補助金額
      承辦人電話:社會局長青福利科04-22289111轉37413。
      受理單位:受照顧者戶籍所在地區公所。
    申辦流程
    • 1
      準備應備文件至受照顧者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
    應備物品
    • 1.照顧者與受照顧者之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
    • 2.全戶電子戶籍謄本。
    • 3.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證明。
    • 4.受照顧者失能程度經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評估為重度以上之證明。
    • 5.照顧者之郵政儲金存摺封面影本。
    • 6.其他證明文件(如身心障礙手冊等)。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臺中市政府社會局-長青福利科
    承辦人員:李小姐
    電話:(04)22289111#37413
    地址: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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