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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文化局-港區藝術中心新藝秀-舞台新秀專案申請

資格:目前在校之學生或教師。類別:音樂、舞蹈、戲劇、傳統戲曲及其他藝文表演活動。 受理申請及審查時間:1.每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收件、並於6月30日前審查排定9月至隔年2月之表演活動。 2.每年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收件、並於11月30日前審查排定隔年3月至8月之表演活動。 3.審查會議結束後一週內以公文將審查結果通知個別申請送件者,雙方並另訂契約書規範演出事宜。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港區藝術中心新藝秀-舞台新秀專案申請 發布單位:臺中市政府
  • 服務內容
    資格:目前在校之學生或教師。類別:音樂、舞蹈、戲劇、傳統戲曲及其他藝文表演活動。 受理申請及審查時間:
    • 1.每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收件、並於6月30日前審查排定9月至隔年2月之表演活動。
    • 2.每年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收件、並於11月30日前審查排定隔年3月至8月之表演活動。
    • 3.審查會議結束後一週內以公文將審查結果通知個別申請送件者,雙方並另訂契約書規範演出事宜。
    申辦流程
    依簡章期程收件,召開審查會議,一週內以公文將審查結果通知
    應備物品
    • 演出企劃書及相關演出之輔助資料(含演出者簡介、演出內容介紹、照片、平面資料、影音資料等)。表演藝術活動節目長度應在90分鐘內為宜。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文化局-港區藝術中心
    承辦人員:鍾曼寧
    電話:(04)26274568#302
    傳真:(04)26274570
    地址:43648臺中市清水區忠貞路2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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