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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中山堂場地借用

一、通過審查後,並依規繳納相關費用,保留臺中市中山堂排定之檔期使用權。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中山堂場地借用 發布單位:臺中市政府
  • 服務內容
    • 一、通過審查後,並依規繳納相關費用,保留臺中市中山堂排定之檔期使用權。
    申辦流程
    • 1
      每年一月申請翌年一月至六月檔期(例如:114年12月公告可使用檔期,115年1月受理申請116年上半年檔期)。
    • 2
      每年七月申請翌年七月至十二月檔期(例如:115年6月公告可使用檔期,115年7月受理申請116年下半年檔期)。
    應備物品
    • 一、填具中山堂演藝活動申請書(含計畫書)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文化局-大墩文化中心
    承辦人員:展演股 郭小姐
    電話:(04)23727311#311
    傳真:(04)23712614
    地址:40359臺中市西區英才路60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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