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申請衛星地球電臺審驗

申請衛星地球電臺審驗 發布單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服務內容
    申辦應備文件:
    衛星地球電臺自評紀錄表及相關測試報告
    衛星機構核發之衛星接取認證文件及相關認證測試報告
    衛星地球電臺設置核准證明。
    射頻器材進口證明

    申辦須知:
    請先來電洽詢(電話:04-22500270)。
    執照之有效期間為五年。期間屆滿前三個月起一個月內向主管機關申請換發。 繳費管道:臨櫃繳納、金融機構代收、轉帳
    超商代收(限繳費金額新臺幣2萬元以內,須自付手續費10元)
    申辦流程
    檢具申請電臺審驗應備證件及原領電臺設置核准證明,辦理審驗作業及繳交相關規費,經審驗合格,發給電臺執照。
    作業天數
    30日曆天
    聯絡窗口
    中區監理處地址: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660號
    連絡電話:中區監理處04-22500270
滿意度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