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源依據:電信管理法、業餘無線電人員及電臺管理辦法。 2.申辦內容:從事業餘無線電作業者,應經主管機關測試及格,發給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後,始得申請設置及操作業餘無線電臺。 3.行動式業餘無線電臺規費:審驗費每臺新臺幣100元,執照費每臺新臺幣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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