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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事人員或公共衛生師請領無懲戒紀錄證明申請書*

#同線上申辦#

醫事人員或公共衛生師請領無懲戒紀錄證明申請書* 發布單位:衛生福利部醫事司
  • 服務內容
    醫事人員或公共衛生師請領無懲戒紀錄證明申請書
    申辦流程
    • 1
      具備衛生福利部人民申請案件線上申辦系統會員資格。
    • 2
      線上填寫申辦表件與上傳相關文件。
    • 3
      繳費。
    • 4
      完成申辦。
    應備物品
    • 1. 填具「醫事人員請領無懲戒紀錄證明書申請表」。
    • 2. 上傳護照首頁影本。
    • 3. 上傳醫事人員中文證書正面影本。
    • 4. 證明書規費:每份200元整。
    作業天數
    8
    備註
    • 一、信用卡:證書規費為200元。
    • 二、超商:證書規費為214元(14元為超商手續費)。
    • 三、劃撥:戶名「衛生福利部證書規費專戶」,帳號19230411。( 劃撥金額為劃撥總金額未滿1,000元,手續費需加付15元;大於1,000元(含)以上,手續費需加付20元)。請於通訊欄位請註明「姓名、身分證號碼、證書類別、申辦項目、收件地址、連絡電話」。
    • 四、郵局匯票:戶名「衛生福利部」,證書規費200元。匯票應於3日內寄至本部。
    • 五、現場申辦者:現金繳費/信用卡刷卡繳費。
      ※ 依國庫法施行細則規定,凡委託金融機構或法人等代收規費其已掣據者,得免掣發收據。故本部自100年10月6日起,不另掣發規費收據,請自行保留金融機構代收收據備查。
    聯絡窗口
    服務地址:115204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
    服務電話:(02)85907426
    服務時間:AM09:00-12:00,PM13:30-16:30
  • 服務內容
    醫事人員或公共衛生師請領無懲戒紀錄證明申請書
    申辦流程
    • 1
      攜帶檢附相關資料。
    • 2
      繳費。
    • 3
      完成申辦。
    應備物品
    • 一、郵寄辦理者:
      • (一) 應檢附文件如下:
        • 1. 填具「醫事人員或公共衛生師請領無懲戒紀錄證明書申請表」。
        • 2. 護照首頁影本1份。
        • 3. 醫事人員或公共衛生師中文證書正面影本1份。
        • 4. 繳費方式:同備註
      • (二)信封上收件者:衛生福利部醫事司5科 註明「申請無懲戒紀錄證明」。
      • (三)不需附回郵信封。
    • 二、親送者:請於上班時間(AM09:00-12:00,PM1:30-4:30)檢附第三點文件及費用,至衛生福利部辦理。聯絡電話:(02)8590-7426。地址:115204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
    作業天數
    8
    備註
    • 一、信用卡:證書規費為200元。
    • 二、超商:證書規費為214元(14元為超商手續費)。
    • 三、劃撥:戶名「衛生福利部證書規費專戶」,帳號19230411。( 劃撥金額為劃撥總金額未滿1,000元,手續費需加付15元;大於1,000元(含)以上,手續費需加付20元)。請於通訊欄位請註明「姓名、身分證號碼、證書類別、申辦項目、收件地址、連絡電話」。
    • 四、郵局匯票:戶名「衛生福利部」,證書規費200元。匯票應於3日內寄至本部。
    • 五、現場申辦者:現金繳費/信用卡刷卡繳費。
      ※ 依國庫法施行細則規定,凡委託金融機構或法人等代收規費其已掣據者,得免掣發收據。故本部自100年10月6日起,不另掣發規費收據,請自行保留金融機構代收收據備查。
    聯絡窗口
    服務地址:115204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
    服務電話:(02)85907426
    服務時間:AM09:00-12:00,PM13:30-16:30
  • 服務內容
    醫事人員或公共衛生師請領無懲戒紀錄證明申請書
    申辦流程
    • 1
      檢附相關資料。
    • 2
      繳費。
    • 3
      寄件。
    應備物品
    • 一、郵寄辦理者:
      • (一) 應檢附文件如下:
        • 1. 填具「醫事人員或公共衛生師請領無懲戒紀錄證明書申請表」。
        • 2. 護照首頁影本1份。
        • 3. 醫事人員或公共衛生師中文證書正面影本1份。
        • 4. 繳費方式:同備註
      • (二)信封上收件者:衛生福利部醫事司5科 註明「申請無懲戒紀錄證明」。
      • (三)不需附回郵信封。
    • 二、親送者:請於上班時間(AM09:00-12:00,PM1:30-4:30)檢附第三點文件及費用,至衛生福利部辦理。聯絡電話:(02)8590-7426。地址:115204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
    作業天數
    8
    備註
    • 一、信用卡:證書規費為200元。
    • 二、超商:證書規費為214元(14元為超商手續費)。
    • 三、劃撥:戶名「衛生福利部證書規費專戶」,帳號19230411。( 劃撥金額為劃撥總金額未滿1,000元,手續費需加付15元;大於1,000元(含)以上,手續費需加付20元)。請於通訊欄位請註明「姓名、身分證號碼、證書類別、申辦項目、收件地址、連絡電話」。
    • 四、郵局匯票:戶名「衛生福利部」,證書規費200元。匯票應於3日內寄至本部。
    • 五、現場申辦者:現金繳費/信用卡刷卡繳費。
      ※ 依國庫法施行細則規定,凡委託金融機構或法人等代收規費其已掣據者,得免掣發收據。故本部自100年10月6日起,不另掣發規費收據,請自行保留金融機構代收收據備查。
    聯絡窗口
    服務地址:115204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
    服務電話:(02)85907426
    服務時間:AM09:00-12:00,PM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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