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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量儀器校正服務申請

一、本中心為推廣儀器應定期校正觀念,以符合國土測繪法相關法規規定,並滿足各界對儀器校正之需求,有校正需求者,可申請成為本站會員,即可線上申請各項儀器校正。 二、本中心校正實驗室目前共建置6項校正系統,提供「電子測距儀」、「經緯儀」、「衛星定位儀」、「航空測量攝影機」、「空載光達」及「小像幅航拍攝影機」等6項校正申請服務。

測量儀器校正服務申請 發布單位: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
  • 服務內容

    提供9種測量儀器校正申請:

    1. 電子測距儀
    2. 經緯儀
    3. 衛星定位儀
    4. 航空測量攝影機
    5. 空載光達
    6. 小像幅航拍攝影機
    7. e-GNSS即時動態定位衛星定位儀
    8. 地面三維雷射掃描儀
    9. 車載光達
    申辦流程
    • 1
      登入會員(初次申請者請先進行註冊)。
    • 2
      線上填具儀器送校申請表。
    • 3
      本中心審核申請表(若資料填寫不完整,則通知重新補填)後,收單並通知申請人送件(建議7天內送件)。
    • 4
      申請人送件。
    • 5
      本中心進行儀器校正。
    • 6
      通知申請人繳費及領件。
    應備物品
    • 送校正之儀器
    作業天數
    一、電子測距經緯儀申請測角及測距校正,從收件至校正完成約1-2週(室外測距儀校正需視天候情形);僅申請其中1項校正,校正時間約1週。
    二、衛星定位儀校正及e-GNSS即時動態定位衛星定位儀系統,從收件至校正完成約1-2週。
    三、地面三維雷射掃描儀:從申請並依本中心通知辦理掃描作業至校正完成,約6週。
    四、航空測量攝影機、小像幅航拍攝影機:從申請並依本中心通知辦理航拍作業至校正完成,約1個月。
    五、空載光達、車載光達:從申請並依本中心通知辦理掃瞄作業至校正完成,約1個月。
    備註
    • 一、為方便申請者了解申請案進度, 本實驗室會主動將各申請案之案號,申請單位名稱及儀器序號公布於本服務網收件及辦理情形。
    • 二、儀器可親送或交由貨運公司運送,惟貨運公司費需顧客自行連絡並自行付費,取回校正件時亦同。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基本測量及企劃科 許先生
    聯絡電話: (04)22522966#258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送件地點:
    • 一、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本部(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497號6樓點我看地圖)
    • 二、北區第一測量隊隊部(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3號3樓之3點我看地圖)
    • 三、北區第一測量隊花蓮辦公室(花蓮縣吉安鄉東海十街22-1號點我看地圖)
    • 四、南區第二測量隊隊部(高雄市前鎮區民權二路456號7樓點我看地圖)
    • 五、東區測量隊隊部(屏東縣潮州鎮延平路30號2樓點我看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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