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手機版選單
分享
Facebook
X
line
Email
上方連結
網站連結
下方連結
E-GOV智能小幫手
電腦版
:::
選單
我的E政府
我的E政府
上方連結
網站連結
字級
小
中
大
分享
Facebook
X
line
Email
搜尋
全站搜
找服務
搜尋
搜尋
進階搜尋
關閉
:::
首頁
政府服務
申辦服務
申辦服務
_
網頁功能
列印內容
Bopomofo
Facebook
X
line
Email
就保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辦(個人申辦用)
勞保局提供就保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臨櫃申請方式。
就保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辦(個人申辦用)
發布單位: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線上申辦
網路申請辦理
臨櫃申辦
親自現場辦理
其他申辦方式
詳如內容
服務內容
勞保局為提供更便捷多元的申請管道,開放被保險人可利用自然人憑證或虛擬勞保憑證,透過網路申辦就保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申辦資格
一、請領資格:
(一) 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
(二) 子女滿3歲前。
(三) 依性別平等工作法之規定,辦理育嬰留職停薪。
二、給付標準:
以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計算,於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按月於期初發給津貼。(110年7月1日起政府加發20%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合併發給,無須另行申請)
三、給付期間
(一) 每1子女合計最長發給6個月。
(二) 被保險人同時撫育2名以上未滿3歲子女,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發給1人為限。
(三) 給付期間自育嬰留職停薪之日起至期滿之日止,但被保險人提前復職或中途離職者,計至復職之前1日或離職當日止。未滿1個月者,以1個月計。
申辦流程
1
備妥投保單位出具之「
育嬰留職停薪證明
」電子檔(限PDF格式)
2
請登入勞保局全球資訊網之「
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
」。
3
選擇「生育」/「就保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辦」,即可開始進入申辦程序。
(※ 臨櫃、郵寄及線上申辦等申請方式只須選擇一項辦理即可,如重複送件因須併案審查,反而會增加核付時間。)
應備物品
一、自然人憑證。
二、
育嬰留職停薪證明
。
作業天數
勞保局受理後,按月於每期期初之日起開始審核(第1期於育嬰留職停薪起日開始審核;惟如送件時間已逾育嬰留職停薪起日,則於收件後),如經審核手續完備符合請領資格者,會於10個工作日內核付,並於核付後約3至5個工作日匯入申請人所指定國內金融機構之本人名義帳戶(約15個工作日內)。
備註
一、申請人確有向受僱單位辦妥育嬰留職停薪請假手續,並確實親自撫育子女者始能申請本項津貼。
二、請領津貼期間如擔任本(他)單位負責人(包括董事、監察人、合夥人、經理人等)或另有工作、參加職業訓練領有職訓津貼之情事,依規定不得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三、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請求權,自得請領之日起,因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參考資料
就保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更多資訊
線上申辦作業相關Q&A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普通事故給付組/生育給付科
電話:(02)23961266 #1460、1468
傳真:(02)23920235
地址:100232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
點我看地圖
我要線上申辦
服務內容
勞保局提供就保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臨櫃申請方式。
申辦資格
一、請領資格:
(一) 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
(二) 子女滿3歲前。
(三) 依性別平等工作法之規定,辦理育嬰留職停薪。
二、給付標準:
以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計算,於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按月於期初發給津貼。(110年7月1日起政府加發20%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合併發給,無須另行申請)
三、給付期間
(一) 每1子女合計最長發給6個月。
(二) 被保險人同時撫育2名以上未滿3歲子女,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發給1人為限。
(三) 給付期間自育嬰留職停薪之日起至期滿之日止,但被保險人提前復職或中途離職者,計至復職之前1日或離職當日止。未滿1個月者,以1個月計。
申辦流程
1
備妥應備文件。
2
填寫好申請書。
3
以臨櫃送交方式向勞保局申請。
應備物品
一、必備:
(一)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書、給付收據及繼續投保申請書。
(二) 被保險人及子女之戶口名簿影本。
(三) 被保險人本人名義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二、選備:
(一)
育嬰留職停薪證明
(應載明育嬰留職停薪起、迄期間;如申請書所附證明業經投保單位蓋章,即不需另行檢附)。
作業天數
勞保局收到申請書件後,按月於每期期初之日起開始審核(第1期於育嬰留職停薪起日開始審核;惟如送件時間已逾育嬰留職停薪起日,則於收件後),如經審核手續完備符合請領資格者,會於10個工作日內核付,並於核付後約3至5個工作日匯入申請人所指定國內金融機構之本人名義帳戶(約15個工作日內)。
備註
一、申請人確有向受僱單位辦妥育嬰留職停薪請假手續,並確實親自撫育子女者始能申請本項津貼。
二、請領津貼期間如擔任本(他)單位負責人(包括董事、監察人、合夥人、經理人等)或另有工作、參加職業訓練領有職訓津貼之情事,依規定不得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三、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請求權,自得請領之日起,因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參考資料
就保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更多資訊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普通事故給付組/生育給付科
電話:(02)23961266 #1460、1468
傳真:(02)23920235
地址:100232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
點我看地圖
下載臨櫃申請表單
服務內容
勞保局提供就保育嬰留職停薪津貼郵寄申請方式。
申辦資格
一、請領資格:
(一) 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
(二) 子女滿3歲前。
(三) 依性別平等工作法之規定,辦理育嬰留職停薪。
二、給付標準:
以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計算,於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按月於期初發給津貼。(110年7月1日起政府加發20%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合併發給,無須另行申請)
三、給付期間
(一) 每1子女合計最長發給6個月。
(二) 被保險人同時撫育2名以上未滿3歲子女,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發給1人為限。
(三) 給付期間自育嬰留職停薪之日起至期滿之日止,但被保險人提前復職或中途離職者,計至復職之前1日或離職當日止。未滿1個月者,以1個月計。
申辦流程
1
備妥應備文件。
2
填寫好申請書。
3
以郵寄送交方式向勞保局申請。
應備物品
一、必備:
(一)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書、給付收據及繼續投保申請書。
(二) 被保險人及子女之戶口名簿影本。
(三) 被保險人本人名義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二、選備:
(一)
育嬰留職停薪證明
(應載明育嬰留職停薪起、迄期間;如申請書所附證明業經投保單位蓋章,即不需另行檢附)。
作業天數
勞保局收到申請書件後,按月於每期期初之日起開始審核(第1期於育嬰留職停薪起日開始審核;惟如送件時間已逾育嬰留職停薪起日,則於收件後),如經審核手續完備符合請領資格者,會於10個工作日內核付,並於核付後約3至5個工作日匯入申請人所指定國內金融機構之本人名義帳戶(約15個工作日內)。
備註
一、申請人確有向受僱單位辦妥育嬰留職停薪請假手續,並確實親自撫育子女者始能申請本項津貼。
二、請領津貼期間如擔任本(他)單位負責人(包括董事、監察人、合夥人、經理人等)或另有工作、參加職業訓練領有職訓津貼之情事,依規定不得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三、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請求權,自得請領之日起,因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參考資料
就保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更多資訊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普通事故給付組/生育給付科
電話:(02)23961266 #1460、1468
傳真:(02)23920235
地址:100232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
點我看地圖
下載郵寄申請表單
滿意度調查
你對此服務的說明滿意嗎?
滿意
普通
不滿意
請勾選不滿意原因:
表單下載連結失效
線上申辦連結失效
服務說明不清楚
服務內容有誤
如您對此服務欲提供意見,歡迎使用客服信箱:
[email protected]
或客服電話:(02)21927111(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30AM~6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