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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政府 長期照顧服務申請

服務項目 一、長期照顧服務 (一)居家服務 (二)日間照顧 (三)家庭托顧 (四)交通接送 (五)餐飲服務 (六)輔具購買、租借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 (七)專業服務 (八)喘息服務(機構及居家) (九)到宅沐浴車 (十)出院準備服務 (十一)小規模多機能 (十二)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 二、失智症照顧服務 三、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

屏東縣政府 長期照顧服務申請 發布單位:屏東縣政府
  • 服務內容
    服務項目
    • 一、長期照顧服務
      • (一)居家服務
      • (二)日間照顧
      • (三)家庭托顧
      • (四)交通接送
      • (五)餐飲服務
      • (六)輔具購買、租借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
      • (七)專業服務
      • (八)喘息服務(機構及居家)
      • (九)到宅沐浴車
      • (十)出院準備服務
      • (十一)小規模多機能
      • (十二)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
    • 二、失智症照顧服務
    • 三、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
    申辦資格

    服務對象為經照顧管理專員評估為長照需要等級第2級以上者之下列身分者:

    1. 65歲以上失能老人
    2. 55歲以上失能原住民
    3. 失能之身心障礙者
    4. 50歲以上失智症患者
    申辦流程
    • 1
      備妥被照顧者基本資料。
    • 2
      至系統上填寫線上申請。
    聯絡窗口
    申辦單位:各長照中心聯絡站
    諮詢聯絡電話:撥打1966或屏東縣長期照護管理中心(08)7662900
  • 服務內容
    服務項目
    • 一、長期照顧服務
      • (一)居家服務
      • (二)日間照顧
      • (三)家庭托顧
      • (四)交通接送
      • (五)餐飲服務
      • (六)輔具購買、租借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
      • (七)專業服務
      • (八)喘息服務(機構及居家)
      • (九)到宅沐浴車
      • (十)出院準備服務
      • (十一)小規模多機能
      • (十二)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
    • 二、失智症照顧服務
    • 三、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
    申辦資格

    服務對象為經照顧管理專員評估為長照需要等級第2級以上者之下列身分者:

    1. 65歲以上失能老人
    2. 55歲以上失能原住民
    3. 失能之身心障礙者
    4. 50歲以上失智症患者
    申辦流程
    • 1
      備妥被照顧者基本資料。
    • 2
      至長照中心暨所屬各分站填寫申請單
    聯絡窗口
    申辦單位:各長照中心聯絡站
    諮詢聯絡電話:撥打1966或屏東縣長期照護管理中心(08)7662900
  • 服務內容
    服務項目
    • 一、長期照顧服務
      • (一)居家服務
      • (二)日間照顧
      • (三)家庭托顧
      • (四)交通接送
      • (五)餐飲服務
      • (六)輔具購買、租借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
      • (七)專業服務
      • (八)喘息服務(機構及居家)
      • (九)到宅沐浴車
      • (十)出院準備服務
      • (十一)小規模多機能
      • (十二)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
    • 二、失智症照顧服務
    • 三、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
    申辦資格

    服務對象為經照顧管理專員評估為長照需要等級第2級以上者之下列身分者:

    1. 65歲以上失能老人
    2. 55歲以上失能原住民
    3. 失能之身心障礙者
    4. 50歲以上失智症患者
    申辦流程
    各地專員會直接電話受理,與家屬聯絡約定時間到府訪視,亦無須填寫表格文件
    聯絡窗口
    申辦單位:各長照中心聯絡站
    諮詢聯絡電話:撥打1966或屏東縣長期照護管理中心(08)766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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