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推展志願服務補助-志工服務背心

為利本府社會局所屬社會福利類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志工於服務過程便於民眾辨識,並協助單位推展志願服務,特提供志工服務背心補助。

推展志願服務補助-志工服務背心 發布單位: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 服務內容
    為利本府社會局所屬社會福利類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志工於服務過程便於民眾辨識,並協助單位推展志願服務,特提供志工服務背心補助。
    申辦流程
    依據申請說明填寫申辦表單與備齊相關證明後,進行服務送件,後續依據審查結果進行通知回覆。
    應備物品
    • 1.補助對象為經本府社會局備案之社會福利類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共4類:
      • (1)財團法人並經本府社會局備案之社會福利類志願服務運用單位。
      • (2)立案之人民團體並經本府社會局備案之社會福利類志願服務運用單位。
      • (3)立案之社福機構並經本府社會局備案之社會福利類志願服務運用單位。
      • (4)企業組織並經本府社會局備案之社會福利類志願服務運用單位。
    • 2.相關應備文件請參閱書表下載-推展志願服務補助「志工服務背心」申辦說明。
    作業天數
    22日
    備註
    • 1.申請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補助:
      • (一)未依章程規定召開會員(代表)大會或董(監)事會。
      • (二)理監事或董(監)事任期屆滿仍未辦理改選。
      • (三)同一案件已向本府其他機關申請補助並經核准。但預算來源為回饋金性質,不在此限。
      • (四)申請單位立案、設立許可或會址設於本市未滿一年。
      • (五)未依規定填報半年報、成果報告及桃園市志願服務整合資訊平台資料。
      • (六)未參與前一年度本市社會福利類志願服務運用單位聯繫會報。
    聯絡窗口
    • 1.承辦單位名稱:社會局人民團體科
      承辦人姓名:葉劉小姐
      電話:(03)3322101#6310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滿意度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