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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

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 發布單位: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 服務內容
    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可於公共停車場使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
    申辦流程
    依據申請說明填寫申辦表單與備齊相關證明後,進行服務送件,後續依據審查結果進行通知回覆。
    應備物品
    • 1.行照正面影本。
    • 2.駕照正面影本。
    • 3.身心障礙證明正面影本。
    • 4.申請人為同戶籍親屬需附戶口名簿影本(配偶、一等親可檢附身分證等)。
    作業天數
    3日
    備註
    1、本停車位識別證採親自、通訊、線上申辦(通訊及線上申辦方式辦理者,需加附28元回郵郵票)或以委託他人方式申請。
    2、申請地點:桃園市政府1樓綜合服務櫃檯或桃園市各區公所社會課。
    3、若舊證因到期或更換車號等事由須換新證,舊證連同28元回郵郵票寄回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3樓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收。
    4、服務對象:
    • (1)凡設籍本市經需求評估為行動不便之身心障礙者本人。
    • (2)前款身心障礙者之配偶或一親等親屬。
    • (3)與第一款身心障礙者設於同一戶籍或同址分戶之二親等以上親屬。
      以上僅能擇1人得申請乙張。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名稱: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承辦人姓名:郭先生
    電話:(03)3322101#6301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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