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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社會工作師證書換發(更名或污損)*

專科社會工作師證書換發(更名或污損)* 發布單位: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 服務內容
    為服務專科社工師證書補換發(更名或污損),得依申請須知檢具申請資料,並繳納費用,向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辦理核發相關社工師證明文件。專科社會工作師證書之規格,定自專科社會工作師第二次分科甄審起使用新規格,舊有證書仍可適用,俟新、補(換)發時再發給新式證書。
    申辦流程
    • 1
      請至【衛生福利部人民申請案件線上申辦系統】加入會員申辦,填列基本資料,並上傳佐證文件檔案(※無須另行郵寄),完成線上申請。

    • 2
      請至郵局購買【新臺幣伍佰元郵局匯票乙紙】,匯票抬頭請註明「衛生福利部」(※請勿另行註記其他文字),並將匯票寄至本部:

      • 1.郵寄地址:11558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
      • 2.備註:請於信封上註明「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收,並於信封右下角註明「申請核(換、補)發專科社會工作師證書」、「申請人姓名」及「身分證統一編號末4碼」等資訊。
    應備物品
    專科社會工作師證書核(換、補)發,一律採線上申請(僅須郵寄匯票)方式辦理
    • 1.身分證正、反面
    • 2.照片(規格同護照照片)
    • 3.新臺幣伍佰元郵局匯票乙紙
    作業天數
    21日曆天(不含補件時間)
    備註
    申請專科換發社會工作師證書,每件收費新臺幣伍佰元整。
    聯絡窗口
    • (一)處理期間:2至3週(14至21工作天),不含例假日、紙本寄件及補件時間。
    • (二)聯絡窗口:(02)85906639 張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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