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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和計畫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備案

祥和計畫志願服務備案及管理申辦

祥和計畫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備案 發布單位: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 服務內容
    祥和計畫志願服務備案及管理申辦
    申辦流程
    依據申請說明填寫申辦表單與備齊相關證明後,進行服務送件,後續依據審查結果進行通知回覆。
    應備物品
    • 一、機構、學校、法人或團體
      • (一)公函【附件二】
      • (二)志願服務運用計畫表【附件三】
      • (三)志願服務人員名冊:人數需20位以上【附件四】
      • (四)立案登記證書影本或法人登記證書影本
      • (五)加入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祥和計畫團隊之運用單位職責(權利義務)同意書。【附件五】
    • 二、企業組織
      • (一)志願服務運用計畫表【附件三】
      • (二)志願服務人員名冊:人數需10位以上【附件四】
      • (三)公司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 (四)加入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祥和計畫團隊之運用單位職責(權利義務)同意書。【附件五】
    備註
    • 1.若符合本局認定之特殊或專業團體、機構、企業公司,團隊人數得降為至少10人以上並請敘明原因

    聯絡窗口
    • 1.承辦單位名稱:社會局人民團體科
      承辦人姓名:陳小姐
      電話:3322101#6315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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