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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 112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
臺南市政府 112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
發布單位:臺南市政府
其他申辦方式
詳如內容
服務內容
「112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於112年7月1日起至113年3月1日受理申請。
申辦資格
符合補助條件者,每人每年最高12萬元整,每年採1次性發給,應同時符合下列三項條件:
(1)入住之機構類型
(2)入住天數
(3)符合長照需要等級或身障證明中度以上
申辦流程
1
機構住民:由現住機構協助造冊申請(機構住民無須自行送件申請)。
2
非現住機構住民:由民眾自行掛號郵寄申請。
3
收件方式:
(1) 機構代送:請函文送件(附送件名冊)。
(2) 郵寄:請以掛號方式寄出(臺南市政府社會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收-臺南市安平區中華西路二段315號6樓
點我看地圖
)。
應備物品
(1)申請書正本(含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最近一期入住機構契約書影本(可確認入住機構、住民、簽約人、入住期間、簽約日期等資訊之部分,不須提供整份契約書)。
(3)最近一次入住機構開立112年繳費收據或繳費證明影本。
(4)機構使用者帳戶存摺影本。
如使用機構者已歿,請檢具相關佐證文件,得為申請人(機構簽約人)之存摺封面影本。
(5)身心障礙證明或長照需要等級證明文件影本。
備註
備註:
1.長照失能等級評估方式:由本局照管專員至機構評估。
2.可撥1966長照專線洽詢。
聯絡窗口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下載郵寄申請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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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說明不清楚
服務內容有誤
如您對此服務欲提供意見,歡迎使用客服信箱:
[email protected]
或客服電話:(02)21927111(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30AM~6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