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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 112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

臺南市政府 112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 發布單位:臺南市政府
  • 服務內容
    「112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於112年7月1日起至113年3月1日受理申請。
    申辦資格
    符合補助條件者,每人每年最高12萬元整,每年採1次性發給,應同時符合下列三項條件:
    • (1)入住之機構類型
    • (2)入住天數
    • (3)符合長照需要等級或身障證明中度以上
    申辦流程
    • 1
      機構住民:由現住機構協助造冊申請(機構住民無須自行送件申請)。
    • 2
      非現住機構住民:由民眾自行掛號郵寄申請。
    • 3
      收件方式:
      • (1) 機構代送:請函文送件(附送件名冊)。
      • (2) 郵寄:請以掛號方式寄出(臺南市政府社會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收-臺南市安平區中華西路二段315號6樓點我看地圖)。
    應備物品
    • (1)申請書正本(含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2)最近一期入住機構契約書影本(可確認入住機構、住民、簽約人、入住期間、簽約日期等資訊之部分,不須提供整份契約書)。
    • (3)最近一次入住機構開立112年繳費收據或繳費證明影本。
    • (4)機構使用者帳戶存摺影本。如使用機構者已歿,請檢具相關佐證文件,得為申請人(機構簽約人)之存摺封面影本。
    • (5)身心障礙證明或長照需要等級證明文件影本。
    備註
    備註:
    • 1.長照失能等級評估方式:由本局照管專員至機構評估。
    • 2.可撥1966長照專線洽詢。
    聯絡窗口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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