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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民政局-南屯戶政-英文戶籍謄本申請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南屯戶政-英文戶籍謄本申請
發布單位:臺中市政府
線上申辦
網路申請辦理
服務內容
一、線上填寫表單申請
二、預約時間臨櫃辦理
申辦流程
1
申請
2
戶所審核
3
審核無誤受理登記
應備物品
一、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被申請人之護照影本(本人、父母、養父母、配偶、子女及相關親屬等之護照影本)。
如未領有中華民國護照,亦無法提具載有英文姓名之文件,依中文譯音使用原則由申請人自行於申請表上填寫資料。
二、英文謄本內記事部分,僅提供有關出生、死亡、婚姻、認領、監護、(終止)收養等身分狀況資料;若需其它特殊記事,應另詳填於申請書內。
三、委託申請者,應併提委託書。
委託書在國外作成者應經我駐外使領館、代表處或辦事處驗證;在大陸地區或香港、澳門作成者,應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其在國內由外國駐我國使領館或授權機構製作者,應經外交部驗證。
四、規費:每張100元。
(同一次申請2份以上者,自第2份起每張15元)
備註
一、規費為第1份每張收費新臺幣100元。
二、英文戶謄本記事部分僅提供出生、認領、收養、終止收養、結婚、離婚、監護及死亡、死亡宣告等身分記事資料,若需其他記事請詳塡本表格。
三、同一次申請2份以上者,自第2份起每張收費新臺幣15元。
四、本人及其關係人之姓名應以護照之英文姓名為第一優先,如未領有中華民國護照,亦無法提具載有英文姓名之文件,依中文譯音使用原則由申請人自行於申請表上填寫資料。
五、出生地之譯音,無相關代碼可參照者,請塡寫本表,其英譯地名可至內政部地政司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land.moi.gov.tw)之線上地名譯寫系統查詢轉譯。
六、未成年人之英文戶籍謄本須由法定代理人申請。
七、請至戶政事務所辦理。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民政局-南屯戶政
承辦人員:南屯戶政
電話:(04)24736255
傳真:(04)24736266
地址:臺中市南屯區永春東路67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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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說明不清楚
服務內容有誤
如您對此服務欲提供意見,歡迎使用客服信箱:
[email protected]
或客服電話:(02)21927111(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30AM~6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