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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政府 挖掘公路埋設管線申請

依據屏東縣道路管理自治條例第十五條。申請挖掘道路時,應先向管理機關(單位)申請,並經許可後始可挖掘。 前項申請人之資格限以公共設施或公用事業之公共設施埋設物設置機關(構),個(私)人申請不受理,但經本府核可者,得准予申請。

屏東縣政府 挖掘公路埋設管線申請 發布單位:屏東縣政府
  • 服務內容
    依據屏東縣道路管理自治條例第十五條。申請挖掘道路時,應先向管理機關(單位)申請,並經許可後始可挖掘。 前項申請人之資格限以公共設施或公用事業之公共設施埋設物設置機關(構),個(私)人申請不受理,但經本府核可者,得准予申請。
    申辦流程
    依據屏東縣道路管理自治條例第十五條。申請挖掘道路時,應先向管理機關(單位)申請,並經許可後始可挖掘。前項申請人之資格限以公共設施或公用事業之公共設施埋設物設置機關(構),個(私)人申請不受理,但經本府核可者,得准予申請。
    應備物品
    • 1.申請書(含預定開、竣工日期)。
    • 2.施工範圍位置圖。
    • 3.管線埋設平面圖及標準斷面圖。
    • 4.人(手)孔及閥箱位置圖。
    • 5.工程進度表。
    • 6.交通維持計畫。
    • 7.其他管理機關(單位)要求檢附之相關資料。道路挖掘工期三十日以上者,於申請挖掘許可時必須檢附屏東縣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報之核准文件。
    備註
    受理時間:週一至週五正常上班時間08:00-12:00,13:30-17:30誠心為您服務
    聯絡窗口
    屏東縣政府養護科
    (08)7320415#3540~3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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