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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政府 申請土木包工業

一、土木包工業負責人應具有三年以上土木建築工程施工經驗。 二、土木包工業需資本額新臺幣80萬元以上。(以公司存款餘額證明) 三、營業地址房屋需有使用執照影本或合法房屋證明文件及分區使用證明影本。 四、規費新臺幣4,600元。

屏東縣政府 申請土木包工業 發布單位:屏東縣政府
  • 服務內容
    • 一、土木包工業負責人應具有三年以上土木建築工程施工經驗。
    • 二、土木包工業需資本額新臺幣80萬元以上。(以公司存款餘額證明)
    • 三、營業地址房屋需有使用執照影本或合法房屋證明文件及分區使用證明影本。
    • 四、規費新臺幣4,600元。
    申辦資格
    • 一、土木包工業負責人應具有三年以上土木建築工程施工經驗,其證明文件如下:
      • (一)服務證明書:
        • 1.在政府機關、公  (軍)  營機構服務者,應繳驗該機關  (構)  出具載明任職職系說明之服務證明書。
        • 2.在依法登記之開業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營造業、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民營事業機構之營繕單位服務者,應繳驗該事務所、公司或機構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及其出具載明任職工作性質之服務證明書。
      • (二)經歷證明書:應記載實際擔任之工作或工程之名稱、地點、面積、形態及所任之工作項目、起訖時間等。
    • 二、土木包工業需資本額新臺幣80萬元以上。(以公司開戶之銀行存款餘額證明)
    • 三、營業地址房屋需有使用執照影本或合法房屋證明文件及分區使用證明影本。
    申辦流程
    • 1
      申請人應先向本府工商科或經濟部申請登記預查名稱
    • 2
      一個月內檢附應備文件,送至本府大門收發處申請辦理(週一至週五 08:00-12:00、13:30-17:30)
    應備物品
    • 1.土木包工業申請登記函(CE1)一份。
    • 2.土木包工業許可申請書(CE3)三份。
    • 3.土木包工業登記(變更登記)CE4申請書三份。
    • 4.印模紙一份。
    • 5.土木包工業許可之資本額證明文件。
    • 6.發起人或合夥人姓名、住所或居所、履歷及認資證明文件(依土木包工業許可申請書填寫項目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 7.營業計畫(土木包工業許可申請書內頁)。
    • 8.負責人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或國民身分證正、影本(正本驗畢後發還)乙份(負責人應攜帶國民身分證親赴登記機關簽名,外國營造業另依外國營造業設立登記基本資料卡檢附)。
    • 9.負責人半身脫帽二吋照片10張。
    • 10.土木包工業負責人履歷表三份(負責人依土木包工業負責人履歷表填寫項目檢附三年以上土木建築工程施工經驗證明文件,含服務證明書正、影本各乙份,並填具經歷證明書)。
    • 11.營業地址房屋使用執照影本或合法房屋證明文件及分區使用證明影本(使用執照已註明分區使用者免附)各乙份(建築物之核定使用類組,依建築法第七十三條第二項規定,在一定規模以下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之使用變更,依各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之規定辦理)。
    • 12.房屋合法使用權利證明文件之法院公證書(營業地址之房屋,如係負責人或公司所有,免附房屋合法使用權利證明文件公證書,但應檢附建築改良物登記簿謄本)各乙份。
    • 13.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機關核發之非公司組織之營造業設立為公司組織許可函。
    作業天數
    需2個禮拜辦理
    備註
    • 一、申請人應先向工商科申請登記預查名稱後一個月內檢附應備文件送至本府大門收發處申請辦理,如需詢問申辦進度請洽詢案件之承辦人員分機。
    • 二、相關表格可至屏東縣政府-便民服務區-檔案下載-關鍵字搜尋-土木包工業-【土木包工業相關表格】資料夾下載即可。
    • 三、申請登記書表一律以電腦打字填寫後列印再蓋章。
    聯絡窗口
    屏東縣政府工務處
    (08)7320415#3524、#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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