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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用藥管理資訊系統
環境用藥管理資訊系統
發布單位: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
線上申辦
網路申請辦理
服務內容
製造、加工或輸入環境用藥者,應檢具申請書及證明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環境用藥許可證。
申辦流程
1
註冊並取得登入帳號
2
登入系統線上填寫申請
3
將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郵寄至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
應備物品
一、製造許可證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非公司免附)
(二)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公司免附)
(三)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四)工廠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五)專業技術人員設置核定函影本
(六)環境用藥原體轉讓許可文件或原體許可證授權使用文件影本
(七)環境用藥申請登記用樣品許可函影本
(八)原體或成品之化學性及物理性報告資料(微生物製劑需檢附生物性資料)
(九)理化分析或生物分析方法
(十)有效成分含量分析報告
(十一)毒性檢測報告書
(十二)藥效檢測(環境衛生用藥、環境衛生用微生物製劑)或效力檢測(污染防治用微生物製劑、污染防治用藥)
(十三)製法之要旨(製造流程說明)
(十四)產品安全及品管試驗、使用及貯存說明
(十五)污染防治說明書
(十六)標示
二、輸入許可證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非公司免附)
(二)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公司免附)
(三)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四)環境用藥販賣業許可執照影本
(五)經驗證之出產國主管機關許可製造及上市販賣證明文件正本
(六)經驗證之國外廠商授權證明文件正本
(七)國外商品化資料(標示)
(八)環境用藥申請登記用樣品許可函影本
(九)原體或成品之化學性及物理性報告資料(並附原製造廠之資料;另微生物製劑需檢附生物性資料)
(十)理化分析或生物分析方法
(十一)有效成分含量分析報告
(十二)毒性檢測報告書
(十三)藥效檢測(環境衛生用藥、環境衛生用微生物製劑)或效力檢測(污染防治用微生物製劑、污染防治用藥)
(十四)製法之要旨(製造流程說明;並附原製造廠之資料)
(十五)產品安全及品管試驗、使用及貯存說明(並附原製造廠之資料)
(十六)標示
作業天數
40個工作天
備註
提供環藥業者線上申請許可證、病媒防治業者申報紀錄,及環保主管機關審查、建立查核資料。
參考資料
環境用藥管理法
環境用藥許可證申請核發作業準則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環境用藥科
承辦人員:薛威震
電話:(02)23257399#55855
傳真:(02)23253823
地址:106099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二段132巷35弄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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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protected]
或客服電話:(02)21927111(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30AM~6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