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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外埔公所-社會課-申請育有未滿二歲兒童育兒津貼線上收件(一致性)
臺中市政府外埔公所-社會課-申請育有未滿二歲兒童育兒津貼線上收件(一致性)
發布單位:臺中市政府
線上申辦
網路申請辦理
服務內容
一、依據兒童出生排序,每名兒童每月發放金額為:
二、第1名子女5,000元
三、第2名子女6,000元
四、第3名(含)以上子女7,000元
申辦資格
一、兒童(當日)未滿2足歲
二、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
三、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四、未接受公共化或準公共托育服務。(※公共化或準公共托育服務,指與政府簽訂合作契約之居家托育人員、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托嬰中心)
申辦流程
1
上傳申請表等應備文件
2
區公所收件
3
審核
4
撥款
應備物品
一、申請表(需簽名或蓋章)
二、申請人(雙親雙方、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者)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兒童雙親及兒童戶籍資料(兒童雙親及兒童完整詳細記事戶口名簿或最近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
四、申請人其中一方或兒童之郵局帳戶封面影本
五、申請人一方為在臺無戶籍、大陸地區人民或外籍人士者,請檢附居留證影本或護照影本
六、第2名(含)以上子女相關證明文件(證明文件如:詳細記事戶口名簿或最近3個月內詳細記事戶籍謄本正本)
七、其他選備文件
作業天數
一、30
備註
一、本津貼於符合請領期間均得申請,經審核符合發放資格者,自受理申請當年度符合資格之月份發給。
二、兒童出生當年度申請者,溯自出生月份起發給。
三、未於兒童出生當年度申請者,溯自申請當年度1月份起發給。但兒童於每年11月2日至12月31日期間出生,且於出生後60日內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並提出申請者,得溯自出生月份發給。
四、本津貼因為申請制,如未申請不會自動撥款,另申請後如因資格不符取消補助,未重新申請不會自動恢復發放。
五、選擇欲進行申請的單位→請選擇兒童戶籍地區公所
六、也可至衛生福利部線上申請,連結twbaby.sfaa.gov.tw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臺中市政府外埔公所-社會課
承辦人員:外埔公所-李小姐
電話:04-26832216#306
地址:438017臺中市外埔區大同里六分路39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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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對此服務欲提供意見,歡迎使用客服信箱:
[email protected]
或客服電話:(02)21927111(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30AM~6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