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申請保稅貨品暫存課稅區或其他區內事業場所

申請保稅貨品暫存課稅區或其他區內事業場所 發布單位: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
  • 服務內容
    • 1.保稅貨品暫存課稅區或其他區內事業場所,應敘明原因、貨品暫存處所及存放期間,向所在區管理局或分局申請核准後辦理。
    • 2.採線上申辦作業,請至「區內廠商全方位服務e路通平臺」申辦網。
    申辦資格
    園區企業
    申辦流程
    線上申辦:請至本局「e路通平臺」(網址https://service.bip.gov.tw/ew/)申辦。
    應備物品
    • 1.貨品暫存處所平面圖
    • 2.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
    • 3.建築物租賃契約書影本
    • 4.其他
    作業天數
    3個工作天
    備註

    • 1.申請暫存課稅區,經向所在區管理局或分局申請核准後,依關稅法有關規定,向海關提供相當擔保後為之,其保稅貨品進出以紀錄卡登錄備查,並應於1年內運回。
    • 2.申請暫存其他區內事業,免向海關提供擔保。
    聯絡窗口
    • 1.楠梓園區、楠梓第二園區、高雄軟體園區:管理局投經營輔導科 電話:(07)3611212#323
    • 2.前鎮園區、臨廣園區:高屏分局投資服務科 電話:(07)8217141#311~316
    • 3.潭子園區、臺中軟體園區:潭子園區辦公室
      電話:(04)25322113#102~104
    • 4.臺中港園區:臺中分局第三課 電話:(04)26581215#612~614
    • 5.屏東園區:屏東園區辦公室 電話:(08)7518212#203
滿意度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