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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保稅品)貨品運往課稅區修理、檢驗或測試
申報(保稅品)貨品運往課稅區修理、檢驗或測試
發布單位: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
線上申辦
網路申請辦理
服務內容
1.科技產業園區區內事業將保稅貨品運往課稅區修理、檢驗或測試、展示者,應向所在區管理局或分局申請核准後辦理。
2.採線上申辦作業,請至「區內廠商全方位服務e路通平臺」申辦。
申辦資格
園區企業
申辦流程
線上申辦:請至本局「e路通平臺」(網址https://service.bip.gov.tw/ew/)申辦。
應備物品
1.其他附件
作業天數
5個工作天
備註
1.經核准運往課稅區修理、檢驗或測試者,應經管理局或分局核准後辦理,並出區之翌日起6個月內運回;其有特殊情形者,得於期限屆滿前申請延期,延長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未依期限運回者,應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10日內填具報單補稅。
2.保稅貨品運往區外修理、檢驗或測試時,應填具經海關驗印之區內事業保稅貨品出入區(廠)修理、檢驗或測試紀錄卡,自行點驗出區;貨品運回入廠時,逕於原紀錄卡登錄銷帳。紀錄卡如經海關核准以電腦處理者,應將進出廠有關資料,依規定期限於3日內輸入建檔,並按月印製替代紀錄卡之報表,於次月20日前印妥備查。
3.依規定出區之保稅貨品,其為機器設備者,以運回區內時海關能辨識其為原物或同一規格之新零件、配件或附件為限,但更換新零件、配件或附件者,原零件、配件或附件應一併運回區內;必要時,海關得會同管理局或分局,查察承修或收貨廠商是否利用該機器設備作生產使用。
4.有效期限:自核准日起2年
參考資料
科技產業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第40、41條
聯絡窗口
1.楠梓園區、楠梓第二園區、高雄軟體園區:管理局投經營輔導科 電話:(07)3611212#323
2.前鎮園區、臨廣園區:高屏分局投資服務科 電話:(07)8217141#311~316
3.潭子園區、臺中軟體園區:潭子園區辦公室
電話:(04)25322113#102~104
4.臺中港園區:臺中分局第三課 電話:(04)26581215#612~614
5.屏東園區:屏東園區辦公室 電話:(08)751821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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