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金申請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金申請 發布單位:臺中市政府
  • 服務內容
    • 一、可於隔離或檢疫結束日之次日起,直接線上系統申請(https://swis.mohw.gov.tw/covidweb/),如要詢問「請領資格」、「款項何時撥付」、「您的申請身份類別」、「臨櫃申辦或郵寄申辦方式」等,可洽詢臺中市居家隔離及檢疫關護中心、社會局社會救助科、各區區公所。
    申辦流程
    • 1
      線上申請
    • 2
      受理機關審核
    • 3
      發放補償金
    應備物品
    • 一、受隔離、檢疫者,除了要依照系統要求填寫基本資料以外,需要再準備以下資料的掃描檔或照片上傳:
      • (一)申請人之國民身分證(若為未成年者請檢附健保卡或戶口名簿)。
      • (二)受隔離或檢疫者之郵局或金融帳戶存摺封面影本(倘為未成年人或受監護宣告者,得檢附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金融帳戶存摺封面影本)。(請使用非靜止戶帳號。公教戶、凍結戶、警示戶、結清戶、外幣帳戶、公司行號帳戶,不可使用,否則將無法完成匯款)。
      • (三)請假及無支薪證明(若您受雇於公司或企業者)(請先下載證明,並請公司先行開立)(國民年金被保險人及未滿15歲之人免附)。
      • (四)切結書(若您為自營作業者、無一定雇主者)(系統支援線上簽名,請用滑鼠或手指進行簽名)(國民年金被保險人及未滿15歲之人免附)。
      • (五)法定代理人同意書(若您為未滿20歲之未成年人)(請先下載法定代理人同意書,並請先行簽名)。
    • 二、照顧者(家屬),除了依照系統要求填寫基本資料以外,需要再準備以下資料的掃描檔或照片上傳:
      • (一)申請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二)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的郵局或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影本。
      • (三)受雇人檢附請假及無支領薪資之證明;非受雇者檢附本人無法從事工作及無獲得報酬、補償之切結書。
      • (四)照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第二條第二項第二款之對象者,檢附神經科或精神科醫師出具確診為失智症之診斷證明書。
      • (五)受隔離或檢疫者如因所聘僱之外籍家庭看護工經醫師確診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或其他因素不能提供服務,需由家屬照顧者,檢附外籍家庭看護工聘僱許可函及醫師診斷證明書。
      • (六)受隔離或檢疫者如為12歲以上尚就讀國民小學之學童,檢附就學相關證明(如註冊收據等)。
      • (七)受隔離或檢疫者如為就讀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或五專前三年級之身心障礙者,檢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備註
    • 一、申請期日:防疫補償金可於受隔離或檢疫結束日之次日起2年內申請。
    • 二、我國自111年11月7日起接觸者全面採行「7天自主防疫」,不再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自主防疫」對象,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故111年11月7日起不得請領防疫補償。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科
    承辦人員:謝社工師
    電話:(04)22289111#37217
    地址: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3樓
滿意度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