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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電子謄本(第一類需憑證;第二類免憑證)

【中央】電子謄本(第一類需憑證;第二類免憑證) 發布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 服務內容
    電子謄本
    申辦流程
    依據申請說明填寫申辦表單與備齊相關證明後,進行服務送件,後續依據審查結果進行通知回覆。
    備註
    • 1.分:第一類電子資料謄本:係由本人或其代理人申請,
      本人全部資料均予顯示,至其他登記名義人之
      統一編號及出生日期則不予顯示。(詳說明)
      第二類電子資料謄本:係為任何人均得申請隱匿
      統一編號及出生日期之電子資料謄本。
    聯絡窗口
    • 1.承辦單位名稱:地政局桃園地政事務所
      承辦人姓名:承辦人員
      電話:(03)3390558#506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 2.承辦單位名稱:地政局中壢地政事務所
      承辦人姓名:承辦人員
      電話:(03)4917647#126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 3.承辦單位名稱:地政局大溪地政事務所
      承辦人姓名:承辦人員
      電話:(03)3874211#120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 4.承辦單位名稱:地政局楊梅地政事務所
      承辦人姓名:承辦人員
      電話:(03)4783115#127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 5.承辦單位名稱:地政局蘆竹地政事務所
      承辦人姓名:承辦人員
      電話:(03)3525337#109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 6.承辦單位名稱:地政局八德地政事務所
      承辦人姓名:承辦人員
      電話:(03)3667478#409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 7.承辦單位名稱:地政局平鎮地政事務所
      承辦人姓名:承辦人員
      電話:(03)4570461#118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 8.承辦單位名稱:地政局龜山地政事務所
      承辦人姓名:承辦人員
      電話:(03)3596480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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