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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事機構開業、歇業、變更申請
醫事機構開業、歇業、變更申請
醫事機構開業、歇業、變更申請
發布單位: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臨櫃申辦
親自現場辦理
服務內容
醫事機構開業、歇業、變更申請
申辦流程
依據申請說明填寫申辦表單與備齊相關證明後,進行服務送件,後續依據審查結果進行通知回覆。
應備物品
1.醫事機構開業:
(1)公會入會證明。
(2)身份證影本一份。
(3)建築物使用執照及所有權狀影本(非本人所有,應加附租賃契約、位置圖及內部配置圖)。
(4)醫事人員證書,正、影本各一份。
(5)照片4張。
(6)醫事人員異動申請書。
2.醫事機構歇業:
(1)申請書一份。
(2)公會退會證明。
(3)開業執照正本繳回。
(4)執業執照正本繳回。
(5)管制藥品結清證明。
(6)醫事人員證書正本。
(7)醫事人員異動申請書。
3.醫事機構變更:
(1)開、執業執照繳回。
(2)照片4張。
(3)管制藥品結清(變更證明)。
(4)位置圖及內部配置圖。
(5)建築物使用執照或所有權狀(非本人所有,應加附租賃契約)(地址變更)。
(6)醫事人員證書正本一份。
(7)醫事人員異動申請書。
4.醫事機構變更項目有:
(1)醫事機構地址變更。
(2)醫事機構負責人變更。
(3)醫事機構設置科別變更。
(4)醫事機構名稱變更。
(5)醫事機構病床數變更(常見於醫院)。
備註
1.診所及其他醫事機構開業執照費為1000元。
2.有領取執業執照者皆收規費300元。
3.醫事機構歇業不需收規費。
4.申請資格:於桃園市內開業之醫事機構。
5.受理時間:上班時間(AM08:00~12:00,PM13:00~17:00)。
聯絡窗口
1.承辦單位名稱:衛生局醫事管理科
承辦人姓名:衛生局醫政科承辦人楊恆雯
電話:(03)3340935#2321
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下載臨櫃申請表單
醫事機構開業、歇業、變更申請申辦說明
滿意度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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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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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申辦連結失效
服務說明不清楚
服務內容有誤
如您對此服務欲提供意見,歡迎使用客服信箱:
[email protected]
或客服電話:(02)21927111(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30AM~6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