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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二歲兒童托育準公共化服務費用(110年8月起實施)

為協助家庭照顧兒童,減輕父母育兒負擔,並據以執行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一百零七年至一百十三年)發放育有未滿二歲兒童托育補助。
申請資格
一、未滿3歲兒童送請托育公共及準公共服務提供者照顧。
二、委託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 1 年之綜合所得稅率未達20%。
三、兒童送托日間托育、全日托育、夜間托育等,且每週時數達 30 小時以上。
四、未領取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
五、兒童之父母(或監護人)不得指定一對一收托。但發展遲緩、身心障礙、罕見疾病或有其他特殊狀況之兒童,不在此限。

未滿二歲兒童托育準公共化服務費用(110年8月起實施) 發布單位: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 服務內容
    為協助家庭照顧兒童,減輕父母育兒負擔,並據以執行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一百零七年至一百十三年)發放育有未滿二歲兒童托育補助。
    申請資格
    • 一、未滿3歲兒童送請托育公共及準公共服務提供者照顧。
    • 二、委託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 1 年之綜合所得稅率未達20%。
    • 三、兒童送托日間托育、全日托育、夜間托育等,且每週時數達 30 小時以上。
    • 四、未領取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
    • 五、兒童之父母(或監護人)不得指定一對一收托。但發展遲緩、身心障礙、罕見疾病或有其他特殊狀況之兒童,不在此限。
    申辦流程
    依據申請說明填寫申辦表單與備齊相關證明後,進行服務送件,後續依據審查結果進行通知回覆。
    應備物品
    • 一、申請表。
    • 二、申請人及兒童之身分證明文件。
    • 三、與托嬰中心或居家托育人員簽訂之托育契約書。
    • 四、申請人其中一方之郵局帳戶封面影本。
    • 五、其他證明文件(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第2名以上子女等)。
    備註
    新舊制差異
    • 一、提高發放金額:自110年8月起加碼補助,每月6,000元提高至每月7,000元。111年8月起托育補助加碼補助達到每月8,500元。
    • 二、第2胎加碼:原第3胎加碼改為從第2胎便開始加碼,以擴大發放對象。
    • 三、擴大補助對象:取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不得同時請領規定,正在領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家庭,也可以請領。

    參考資料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名稱:社會局兒童托育科
    承辦人姓名:劉小姐、蔡小姐、潘小姐
    電話:(03)3322101#6318、6424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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