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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發低收及中低收入戶證明

核發低收及中低收入戶證明

核發低收及中低收入戶證明 發布單位: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 服務內容
    核發低收及中低收入戶證明
    申辦流程
    依據申請說明填寫申辦表單與備齊相關證明後,進行服務送件,後續依據審查結果進行通知回覆。
    應備物品
    • 1.區公所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證明申請書
    • 2.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現場驗畢後歸還)
    • 3.委託他人申請者,請另檢附受託人身分證明文件及印章。
    備註
    • 1.低收入戶:經核定收入低於本府當年度公告最低生活費,且財產不超過低收入戶動產及不動產公告金額。
    • 2.中低收入戶:經核定收入低於本府當年度公告最低生活費1.5倍,且財產不超過中低收入戶動產及不動產公告金額。

    聯絡窗口
    • 1.承辦單位名稱:社會局社會救助科
      承辦人姓名:社會局社會救助科承辦人員
      電話:(03)3322101#6404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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