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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勢家戶微型保險

弱勢家戶微型保險,辦理意外傷害事故保險,當遭逢意外造成殘廢或死亡,最高理賠30萬元。

弱勢家戶微型保險 發布單位: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 服務內容
    弱勢家戶微型保險,辦理意外傷害事故保險,當遭逢意外造成殘廢或死亡,最高理賠30萬元。
    申辦流程
    依據申請說明填寫申辦表單與備齊相關證明後,進行服務送件,後續依據審查結果進行通知回覆。
    應備物品
    • 1.1、微型保險加保通知書

    備註
    • 1.受益人為本家戶內被保險人之「法定繼承人」,根據民法1,138條規定,繼承人為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包括子女、孫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若未填寫或本家戶內無可填寫對象,一律以法定繼承人為準。
    • 2.被保險人與受益人:
      弱勢家庭每戶以補助1人投保為限,且被保險人應指定法定繼承人中相關人等為保險受益人。業經其他政府或民間單位補助投保意外險,且投保金額等同或高於本專案者,不重複投保;投保金額低於本專案者,補充其差額。

    聯絡窗口
    • 1.承辦單位名稱:社會局社會救助科
      承辦人姓名:龍秀敏
      電話:(03)3322101#6404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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