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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資格認定(國保減免)
設籍桃園市經濟弱勢家戶且符合國民年金被保險人資格,可享國民年金保費減免。
國民年金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資格認定(國保減免)
發布單位: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臨櫃申辦
親自現場辦理
服務內容
設籍桃園市經濟弱勢家戶且符合國民年金被保險人資格,可享國民年金保費減免。
申辦流程
依據申請說明填寫申辦表單與備齊相關證明後,進行服務送件,後續依據審查結果進行通知回覆。
應備物品
1.
國民年金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資格認定申請書
2.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請詳參「其他文件/國民年金所得未達一定標準(國保減免)公告事項」
參考資料
流程說明
作業程序
聯絡窗口
1.承辦單位名稱:社會局社會救助科
承辦人姓名:高有昰
電話:(03)3322101#6403
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下載臨櫃申請表單
國民年金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資格認定(國保減免)申辦說明
滿意度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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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意
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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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申辦連結失效
服務說明不清楚
服務內容有誤
如您對此服務欲提供意見,歡迎使用客服信箱:
[email protected]
或客服電話:(02)21927111(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30AM~6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