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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公所】未領得使用執照之既有建築物申請接水接電證明

未領得使用執照之既有建築物申請接水接電證明之申請人填妥申請書表,並檢附相關證件後,向區公所提出申請。

【區公所】未領得使用執照之既有建築物申請接水接電證明 發布單位: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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