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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廟登記
寺廟完成登記,始取得權利義務主體資格,依據寺廟登記證表,得將動產、不動產登記為寺廟所有。主管機關參據登記表登載內容,輔導寺廟運作。
寺廟登記
發布單位:桃園市政府民政局
臨櫃申辦
親自現場辦理
服務內容
寺廟完成登記,始取得權利義務主體資格,依據寺廟登記證表,得將動產、不動產登記為寺廟所有。主管機關參據登記表登載內容,輔導寺廟運作。
申辦流程
依據申請說明填寫申辦表單與備齊相關證明後,進行服務送件,後續依據審查結果進行通知回覆。
應備物品
1.登記申請書。
2.寺廟負責人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等身分證明文件。
3.寺廟登記概況表3份。
4.法物清冊4份。
5.符合第12點第2項認定原則之信徒或執事名冊、願任同意書、證明文件各4份及辦理公告用之信徒或執事名冊5份。
6.組織或管理章程及信徒或執事會議紀錄各4份。
7.寺廟圖記及負責人印鑑式4份。
8.房屋使用執照。
9.建築改良物登記(簿)謄本及土地登記(簿)謄本。
10.寺廟建築物外觀及主祀神佛像照片4X6各1張。
11.加入所屬教會之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12.土地及建築物所有權人捐贈同意書及印鑑證明。
土地及建築物已依土地登記規則第一百零四條規定註記者,附更名登記同意書及印鑑證明。
參考資料
寺廟圖記及負責人印鑑式
寺廟登記概況表
辦理公告用之信徒或執事名冊
法物清冊
信徒或執事名冊
聯絡窗口
1.承辦單位名稱:民政局宗教科
承辦人姓名:宗教科
電話:(03)3322101#5617、5618
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下載臨櫃申請表單
寺廟登記申辦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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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申辦連結失效
服務說明不清楚
服務內容有誤
如您對此服務欲提供意見,歡迎使用客服信箱:
[email protected]
或客服電話:(02)21927111(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30AM~6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