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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事務財團法人設立登記及變更

為輔導以宗教活動及公益為目的之法人組織運作健全,爰訂定相關事宜,協助宗教團體成立財團法人,秉宗教事務自治之原則自我管理其組織及財物,俾發揮組織功能,善用社會資源,辦理公益慈善及社會教化事業。

宗教事務財團法人設立登記及變更 發布單位:桃園市政府民政局
  • 服務內容
    為輔導以宗教活動及公益為目的之法人組織運作健全,爰訂定相關事宜,協助宗教團體成立財團法人,秉宗教事務自治之原則自我管理其組織及財物,俾發揮組織功能,善用社會資源,辦理公益慈善及社會教化事業。
    申辦流程
    依據申請說明填寫申辦表單與備齊相關證明後,進行服務送件,後續依據審查結果進行通知回覆。
    應備物品
    • 1.民眾應附證件、書表、表單、其他文件及份數:
      • 一、登記申請書
      • 二、捐助章程。
      • 三、其以遺囑設立者,並應提出遺囑影本。
      • 四、捐助財產清冊及其證明文件。
      • 五、董事名冊及其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 六、有監察人者,監察人名冊及其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 七、願任董事同意書。
      • 八、置有監察人者,願任監察人同意書。
      • 九、法人及董事印鑑清冊。置有監察人者,監察人印鑑清冊。
      • 十、董事會會議紀錄。
      • 十一、董事相互間有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關係者,未超過總名額三分之一切結書;置有監察人者,其相互間、監察人與董事間不得有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關係之切結書。
      • 十二、年度經費預算書、業務計畫及其說明書。
      • 十三、捐助人同意於法人完成登記時,將捐助財產移轉為法人所有之承諾書。
      • 十四、事務所使用證明文件。
      • 十五、其他本府規定之文件。
    聯絡窗口
    • 1.承辦單位名稱:民政局宗教科
      承辦人姓名:民政處宗教科承辦人員
      電話:(03)3322101#5617、5618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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