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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祀公業法人登記

為祭祀祖先發揚孝道,依據祭祀公業條例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祭祀公業法人設立登記,俾延續宗族祭祀傳統及健全祭祀公業土地地籍管理。

祭祀公業法人登記 發布單位:桃園市政府民政局
  • 服務內容
    為祭祀祖先發揚孝道,依據祭祀公業條例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祭祀公業法人設立登記,俾延續宗族祭祀傳統及健全祭祀公業土地地籍管理。
    申辦流程
    依據申請說明填寫申辦表單與備齊相關證明後,進行服務送件,後續依據審查結果進行通知回覆。
    應備物品
    • 1.民眾應附證件、書表、表單、其他文件及份數:
      • 一、申請書2份。
      • 二、派下員過半數之同意書(同意登記為祭祀公業法人並申辦所有權 更名登記為祭祀公業法人所有)正本1份影本1份。
      • 三、派下員大會會議紀錄、簽到簿(章程之訂定及管理人、監察人之選任應依規定召開派下員大會,出席人數因故未達定額時,得以取得祭祀公業條例第33條所定比例派下現員簽章之同意書為之。)正本1份影本1份。
      • 四、法人沿革正本2份。
      • 五、法人章程正本3份。
      • 六、載明法人主事務所及分事務所文件正本1份影本1份。
      • 七、祭祀公業管理人(監察人)備查公文影本2份。
      • 八、鄉(鎮、市)公所核發之派下全員證明書(派下現員名冊、派下全員系統表及不動產清冊)正本1份影本2份。
      • 九、法人管理人(監察人)名冊正本2份。
      • 十、法人派下現員名冊、派下全員系統表及不動產清冊正本3份。
      • 十一、法人圖記及管理人印鑑式正本3份。
    聯絡窗口
    • 1.承辦單位名稱:民政局宗教科
      承辦人姓名:宗教科
      電話:(03)3322101#5617、5618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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