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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廟圖記或負責人印鑑變動

寺廟之圖記及負責人印鑑變動為辦理寺廟登記須知規定應報備查事項之一,亦為寺廟廟務管理之一環。基於寺廟自治之原則,由寺廟依管理組織章程變動後陳報本府備查用印,俾便寺廟運作。

寺廟圖記或負責人印鑑變動 發布單位:桃園市政府民政局
  • 服務內容
    寺廟之圖記及負責人印鑑變動為辦理寺廟登記須知規定應報備查事項之一,亦為寺廟廟務管理之一環。基於寺廟自治之原則,由寺廟依管理組織章程變動後陳報本府備查用印,俾便寺廟運作。
    申辦流程
    依據申請說明填寫申辦表單與備齊相關證明後,進行服務送件,後續依據審查結果進行通知回覆。
    應備物品
    • 1.民眾應附證件、書表、表單、其他文件及份數:
      • 一、變動後寺廟圖記及負責人印鑑式,4份。【(民)表1】
      • 二、有權變動寺廟圖記及負責人印鑑機構之會議紀錄,正本1份、影本3份。
      • 三、簽到簿冊,正本1份、影本3份。
      • 四、其他有關文件。
      • 五、上開文件正本應加蓋寺廟圖記及負責人章;影本由負責人切結與正本相符。
    參考資料
    聯絡窗口
    • 1.承辦單位名稱:民政局宗教科
      承辦人姓名:宗教科
      電話:(03)3322101#5617、5618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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