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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開口及部分調整為斜坡申請(省道及15米以下市區道路)

申辦項目:人行道開口及部分調整為斜坡申請(省道及15米以下市區道路) 民眾欲在本市各區公所轄管省道及15米以下市區道路人行道上設置斜坡,可檢附申請書與應附資料,向人行道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人行道開口及部分調整為斜坡申請(省道及15米以下市區道路) 發布單位: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 服務內容
    申辦項目:人行道開口及部分調整為斜坡申請(省道及15米以下市區道路) 民眾欲在本市各區公所轄管省道及15米以下市區道路人行道上設置斜坡,可檢附申請書與應附資料,向人行道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申辦流程
    依據申請說明填寫申辦表單與備齊相關證明後,進行服務送件,後續依據審查結果進行通知回覆。
    應備物品
    • 1.民眾應附證件、書表、表單、其他文件及份數:
      • 一、桃園市人行道開口及部分調整為斜坡申請書(含現況調查表)【(民)表1】1份。
      • 二、車行斜坡道審查圖說1式7份(審查圖說請於右上角註明建照字號,圖說請並加蓋建築師大小章)。
        • (一)基地位置圖。
        • (二)現況實測套繪地籍圖。
        • (三)申請項目註記所需檢附文件(停車位註記)。
      • 三、交通維持計畫核准函影本及交通維持計畫書影本各1份(如有交通維持審查程序者,須檢附)。
    參考資料
    聯絡窗口
    • 1.承辦單位名稱:工務局養護工程處
      承辦人姓名:請各洽各當地區公所
      電話:請各洽各當地區公所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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