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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重劃工程費及差額地價繳清證明

土地所有人完納重劃工程費用或差額地價後,原重劃差額地價繳款書收據聯遺失申請補發,以留存證明之用。

申請重劃工程費及差額地價繳清證明 發布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 服務內容
    土地所有人完納重劃工程費用或差額地價後,原重劃差額地價繳款書收據聯遺失申請補發,以留存證明之用。
    申辦流程
    依據申請說明填寫申辦表單與備齊相關證明後,進行服務送件,後續依據審查結果進行通知回覆。
    應備物品
    備註
    • 1.處理期間遇連續三日以上之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時,其處理期間除周
      • 六、日外,得配合延長之。

    參考資料
    聯絡窗口
    • 1.承辦單位名稱:地政局重劃科
      承辦人姓名:重劃科全體同仁
      電話:(03)3322101#5304~5307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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