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手機版選單
分享
Facebook
X
line
Email
上方連結
網站連結
下方連結
E-GOV智能小幫手
電腦版
:::
選單
我的E政府
我的E政府
上方連結
網站連結
字級
小
中
大
分享
Facebook
X
line
Email
搜尋
全站搜
找服務
搜尋
搜尋
進階搜尋
關閉
:::
首頁
政府服務
申辦服務
申辦服務
_
網頁功能
列印內容
Bopomofo
Facebook
X
line
Email
分別共有土地申請重劃後分配為單獨所有
重劃區內分別共有土地,共有人應分配面積已達最小分配面積標準,且經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或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得申請重劃分配為單獨所有。
分別共有土地申請重劃後分配為單獨所有
發布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臨櫃申辦
親自現場辦理
服務內容
重劃區內分別共有土地,共有人應分配面積已達最小分配面積標準,且經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或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得申請重劃分配為單獨所有。
申辦流程
依據申請說明填寫申辦表單與備齊相關證明後,進行服務送件,後續依據審查結果進行通知回覆。
應備物品
1.
共有土地個別分配同意書
。
2.身份證明文件。
3.印鑑證明。
備註
1.處理期間遇連續三日以上之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時,其處理期間除周
六、日外,得配合延長之。
參考資料
標準作業程序
聯絡窗口
1.承辦單位名稱:地政局重劃科
承辦人姓名:公辦市地重劃區主辦
電話:(03)3322101#5304~5307
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下載臨櫃申請表單
分別共有土地申請重劃後分配為單獨所有申辦說明
滿意度調查
你對此服務的說明滿意嗎?
滿意
普通
不滿意
請勾選不滿意原因:
表單下載連結失效
線上申辦連結失效
服務說明不清楚
服務內容有誤
如您對此服務欲提供意見,歡迎使用客服信箱:
[email protected]
或客服電話:(02)21927111(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30AM~6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