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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段徵收申領抵價地

「申領抵價地」申請

區段徵收申領抵價地 發布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 服務內容
    「申領抵價地」申請
    申辦流程
    依據申請說明填寫申辦表單與備齊相關證明後,進行服務送件,後續依據審查結果進行通知回覆。
    應備物品
    • 1.身分證。
    • 2.有下列情形者,須檢附戶籍謄本:
    • 1.土地登記簿所載所有權人資料不全者。
    • 2.有繼承情形者。
    • 3.徵收範圍內土地所有權狀,如權狀移失者:權狀遺失切結書。
    • 4.如有他項權利者:應檢附他項權利證明書 、他項權利清償(塗銷) 證明文件及他項權利人印鑑證明(一年以內有效期間)。
    • 5.如他項權利人同意塗銷並辦理重新設定者:應檢附原設定抵押權同意塗銷並於領回之抵價地重新設定抵押權申請書。
    • 6.如有限制登記或預告登記者:應檢附法院塗銷限制登記之囑託書或預告登記權利人塗銷同意書、預告登記權利人印鑑證明(一年以內有效期間) 等相關證明文件。
    • 7.如有耕地租約者:應提出已補償承租人地價補償費之證明文件或承租權拋棄書及承租人印鑑證明(一年以內有效期間)。
    • 8.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同意書。
    • 9.完稅證明文件。
    作業天數
    30日
    備註
    • 1.本項申辦其性質非通案,係就個案於辦理區段徵收公告期間經本府函文通知者為之特定對象、特定群組,始有申領抵價地資格。

    聯絡窗口
    • 1.承辦單位名稱:地政局區段徵收科
      承辦人姓名:郭大慶
      電話:(03)3322101#6657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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