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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能者接受長期照顧交通接送服務-長照巴士

失能者接受長期照顧交通接送服務-長照巴士,(一)提供本市失能者就醫相關需求專用之交通接送車輛。 (二)每月最高補助八趟次〈來回以兩趟計算〉,超過補助趟次,須自費負擔。 (三)核定使用者,每趟最高補助費用230元,實際補助費用須經照顧管理專員核定使用身分〈低收入戶全額補助、中低收入戶補助90%、一般戶補助70%〉,不足差額部分,須由使用者自行負擔。

失能者接受長期照顧交通接送服務-長照巴士 發布單位: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 服務內容
    失能者接受長期照顧交通接送服務-長照巴士,
    • (一)提供本市失能者就醫相關需求專用之交通接送車輛。
    • (二)每月最高補助八趟次〈來回以兩趟計算〉,超過補助趟次,須自費負擔。
    • (三)核定使用者,每趟最高補助費用230元,實際補助費用須經照顧管理專員核定使用身分〈低收入戶全額補助、中低收入戶補助90%、一般戶補助70%〉,不足差額部分,須由使用者自行負擔。
    申辦流程
    依據申請說明填寫申辦表單與備齊相關證明後,進行服務送件,後續依據審查結果進行通知回覆。
    應備物品
    • 1.桃園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個案服務初篩表
    備註
    • 1.提供本市失能者就醫相關需求專用之交通接送車輛。
    • 2.每月最高補助八趟次〈來回以兩趟計算〉,超過補助趟次,須自費負擔。
    • 3.核定使用者,每趟最高補助費用190元,實際補助費用須經照顧管理專員核定使用身分〈低收入戶全額補助、中低收入戶補助90%、一般戶補助70%〉,不足差額部分,須由使用者自行負擔。
    聯絡窗口
    • 1.承辦單位名稱: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承辦人姓名:承辦人員
      電話:1966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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