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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設置攤販集中區

申請設置攤販集中區

申請設置攤販集中區 發布單位: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 服務內容
    申請設置攤販集中區
    申辦流程
    依據申請說明填寫申辦表單與備齊相關證明後,進行服務送件,後續依據審查結果進行通知回覆。
    應備物品
    • 1.【(民)表1】申請書
    • 2.權利證明文件:土地清冊明細、土地登記謄本及土地使用配置圖等相關權利證明文件。非土地所有權人,應取得土地使用權同意書。土地上存有建物者,其合法證明文件。
    • 3.攤販集中區設置計畫書(工程計畫、組織計畫、營運計畫、環境維護計畫、交通影響評估計畫、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計畫、緊急應變計畫、社區回饋計畫等)。
    參考資料
    聯絡窗口
    • 1.承辦單位名稱:經濟發展局市場科
      承辦人姓名:劉麗子
      電話:(03)3366695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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