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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用地集村興建農舍審查

1.受理審核 (1)向縣(市)政府申辦。(2)審查證件是否齊全。(3)審查資格是否符合規定。 2.實地勘查-會同相關單位實地勘查。 3.分會各相關單位簽辦。 4.農業局彙整各單位簽見-符合者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 5.核發農業用地集村興建農舍農民資格許可函。

農業用地集村興建農舍審查 發布單位:桃園市政府農業局
  • 服務內容
    • 1.受理審核
      • (1)向縣(市)政府申辦。
      • (2)審查證件是否齊全。
      • (3)審查資格是否符合規定。
    • 2.實地勘查-會同相關單位實地勘查。
    • 3.分會各相關單位簽辦。
    • 4.農業局彙整各單位簽見-符合者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
    • 5.核發農業用地集村興建農舍農民資格許可函。
    申辦流程
    依據申請說明填寫申辦表單與備齊相關證明後,進行服務送件,後續依據審查結果進行通知回覆。
    應備物品
    • 1.集村興建農舍基地位於山坡地者應檢附地形圖(五仟分之一比例尺)。
    • 2.農業生產經營計畫書(含目前使用情形及未來農業利用規劃)。
    • 3.申請人戶籍謄本。
    • 4.三個月內之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地籍圖謄本(不得少於一千二佰分之一比例尺)。
    • 5.最近六個月內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
    • 6.各起造人應附無農舍證明並切結申請之農業用地未曾興建農舍或提供申請興建農舍計算面積使用之文件。
    • 7.集村興建農舍起造人與提供建築基地所有權人之共同協議書。
    • 8.都市計畫地區增附建築線指定圖及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或免指示建築線地區公告圖。
    • 9.非都市土地地區應檢附「現況套繪地籍實測圖」並經相關技師簽證。
    • 10.各起造人之建築基地(含公共設施)分割(含分配)協議書。
    • 11.其他相關文件。
    聯絡窗口
    • 1.承辦單位名稱:農業局農地管理科
      承辦人姓名:農地管理科承辦人
      電話:(03)3322101#5483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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