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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員手冊核(換)發

船員手冊核(換)發

船員手冊核(換)發 發布單位:桃園市政府農業局
  • 服務內容
    船員手冊核(換)發
    申辦流程
    依據申請說明填寫申辦表單與備齊相關證明後,進行服務送件,後續依據審查結果進行通知回覆。
    應備物品
    • 1.申請書一式三份,附最近二吋半身正面脫帽照片四張。
    • 2.國民身分證正本、影本各一份 (正本繳驗後發還) 。
    • 3.無第二十條第一項不予核發或換發漁船船員手冊情形之切結書一份 。
    • 4.經漁會證明屬實之僱傭承諾書一份。但符合第九條第一項規定之無僱傭關係者或服務於漁業訓練、巡護及研究等公務之漁船者,免附 。
    • 5.經第十條所列醫療機構所出具之漁船船員體格檢查表一份。
    • 6.依第十一條規定之基本安全訓練結業證書正本、影本各一份 (正本繳驗後發還) 。
    • 7.未成年人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印鑑證明各一份。
    聯絡窗口
    • 1.承辦單位名稱:農業局漁牧科
      承辦人姓名:陳冠樺
      電話:(03)3361243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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