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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噸以下漁船漁業執照核發

二十噸以下漁船漁業執照核發

二十噸以下漁船漁業執照核發 發布單位:桃園市政府農業局
  • 服務內容
    二十噸以下漁船漁業執照核發
    申辦流程
    依據申請說明填寫申辦表單與備齊相關證明後,進行服務送件,後續依據審查結果進行通知回覆。
    應備物品
    • 2.原領漁業執照正本(換、補發者需附)。
    • 3.小船(漁筏)執照正影本各一份(過戶需先至航政機關辦妥過戶)。
    • 4.變更登記:
      • (1)變更登記申請書
      • (2)小船執照影本乙份(申請人自行檢附)
      • (3)船主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一份(申請人自行檢附)
      • (4)原領漁業執照及配油手冊正本(申請人自行檢附)
      • (5)漁船買賣合約書影本一份(本市過戶需附雙方印鑑證明)。
      • (6)船名變更者應附已髹漆新船名之漁船照片2張。
      • (7)身分證影本。
      • (8)漁業設立申請書(新核發者需附)。
      • (9)核准新建造公文正本(新建發照者需附)。
    聯絡窗口
    • 1.承辦單位名稱:農業局漁牧科
      承辦人姓名:陳冠樺
      電話:(03)3361243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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