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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噸以下漁船漁業執照核發
二十噸以下漁船漁業執照核發
二十噸以下漁船漁業執照核發
發布單位:桃園市政府農業局
臨櫃申辦
親自現場辦理
服務內容
二十噸以下漁船漁業執照核發
申辦流程
依據申請說明填寫申辦表單與備齊相關證明後,進行服務送件,後續依據審查結果進行通知回覆。
應備物品
1.
漁業執照核發申請書
一份。
2.原領漁業執照正本(換、補發者需附)。
3.小船(漁筏)執照正影本各一份(過戶需先至航政機關辦妥過戶)。
4.變更登記:
(1)變更登記申請書
(2)小船執照影本乙份(申請人自行檢附)
(3)船主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一份(申請人自行檢附)
(4)原領漁業執照及配油手冊正本(申請人自行檢附)
(5)漁船買賣合約書影本一份(本市過戶需附雙方印鑑證明)。
(6)船名變更者應附已髹漆新船名之漁船照片2張。
(7)身分證影本。
(8)漁業設立申請書(新核發者需附)。
(9)核准新建造公文正本(新建發照者需附)。
參考資料
二十噸以下漁船漁業執照作業程序說明
二十噸以下漁船漁業執照作業程序
聯絡窗口
1.承辦單位名稱:農業局漁牧科
承辦人姓名:陳冠樺
電話:(03)3361243
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下載臨櫃申請表單
二十噸以下漁船漁業執照核發申辦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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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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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單下載連結失效
線上申辦連結失效
服務說明不清楚
服務內容有誤
如您對此服務欲提供意見,歡迎使用客服信箱:
[email protected]
或客服電話:(02)21927111(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30AM~6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