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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殖漁業登記證核發

陸上魚塭養殖漁業登記申請

養殖漁業登記證核發 發布單位:桃園市政府農業局
  • 服務內容
    陸上魚塭養殖漁業登記申請
    申辦流程
    依據申請說明填寫申辦表單與備齊相關證明後,進行服務送件,後續依據審查結果進行通知回覆。
    應備物品
    • 1.土地登記簿謄本,但機關得以電腦查詢地籍資料者免附。如土地非申請人所有者,並應附土地所有權人出具之土地使用權同意書(土地共有人應符合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規定)或租約;如為公有土地,應附公有養魚池租賃契約。
    • 2.前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證明文件。
    • 3.水權狀、水利建造物核准文件或其他合法用水證明文件。
    • 4.地籍圖、養殖場位置略圖及養殖場分配圖。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名稱:農業局漁牧科
    承辦人姓名:劉百蟬
    電話:(03)3361243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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