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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公所】確無自用農舍證明申請

申請時確無自用農舍證明之申請人,填妥申請書表,並檢附相關證件,向區公所提出申請。

【區公所】確無自用農舍證明申請 發布單位: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服務內容
    申請時確無自用農舍證明之申請人,填妥申請書表,並檢附相關證件,向區公所提出申請。
    申辦流程
    依據申請說明填寫申辦表單與備齊相關證明後,進行服務送件,後續依據審查結果進行通知回覆。
    應備物品
    • 1.確無自用農舍證明申請書【表1】。
    • 2.無自用農舍切結書【表2】。
    • 3.申請前一個月內所有農地現況照片表 【表3】。
    • 4.全戶戶籍謄本一份(可由受理機關代為查調)。
    • 5.申請人歸戶財產查詢清單正本(請至地方稅務局申請)。 
      • (1)清單內各土地地籍圖謄本。(可由受理機關代為查調) 
      • (2)清單內各土地登記謄本。(可由受理機關代為查調) 
      • (3)清單內建物登記謄本(可由受理機關代為查調,無建物者免附)。 
      • (4)清單內使用執照謄本(無建物者,則免附) 。 
      • (5)其座落土地之地籍圖謄本(可由受理機關代為查調,無建物者免附)。 
      • (6)其座落土地登記謄本(可由受理機關代為查調,無建物者免附)。
    • 6.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都市計畫內土地須檢附,可由受理機關代為查調)。
    聯絡窗口
    • 1.承辦單位名稱:都市發展局建築管理處
      承辦人姓名:蔡佳欣
      電話:(03)3322101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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