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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廈管理組織申請報備(區公所)

由社區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備妥文件一式2份,洽所在地區公所工務課辦理。

公寓大廈管理組織申請報備(區公所) 發布單位: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服務內容
    由社區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備妥文件一式2份,洽所在地區公所工務課辦理。
    申辦流程
    依據申請說明填寫申辦表單與備齊相關證明後,進行服務送件,後續依據審查結果進行通知回覆。
    應備物品
    • 1.申請書及檢查表
    • 2.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須訂定住戶規約及成立管理組織之決議,且會議人數須達全體區分所有權人三分之二出席,四分之三同意,出席人數須明確載明於會議紀錄之上。
    • 3.區分所有權人名冊與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出列席單位及人員附冊,序號應與使用執照記載之戶數相同。
    • 4.住戶規約 ( 請依據規約範本訂定且須管理委員會核章 )。
    • 5.區分所有標的基本資料表 ( 參照建築使用執照詳填如附表四 )。
    • 6.建築使用執照影本 ( 可向建設公司索取或由區分所有權人向地政事務所申請建物登記簿騰本上之使照號碼,再以此號碼向工務局建築管理科申請建築使用執照影本 )。
    • 7.每份文件請核管委會大小章
    作業天數
    7日
    備註
    • 1.申請人如有偽造文書、侵害他人權利等情事,由申請人依法負其責任。

    參考資料
    聯絡窗口
    • 1.承辦單位名稱:都市發展局建築管理處
      承辦人姓名:轄管承辦
      電話:(03)3322101#6708~6710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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