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使用執照變更用途申請

建築物用途變更分為第一階段與第二階段,第一階段為圖面審核,第二階段為竣工審查。第一階段需建築師準備相關書表後上傳至全國建管系統網站後送本市建築師公會審核,俟建築師公會審核完成後,送本府工務局使用管理科複審,完成後核發許可證。第二階段需建築師準備相關書表後送本府工務局使用管理科進行審查及竣工查驗,完成後核發合格證。

使用執照變更用途申請 發布單位: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服務內容
    建築物用途變更分為第一階段與第二階段,第一階段為圖面審核,第二階段為竣工審查。第一階段需建築師準備相關書表後上傳至全國建管系統網站後送本市建築師公會審核,俟建築師公會審核完成後,送本府工務局使用管理科複審,完成後核發許可證。第二階段需建築師準備相關書表後送本府工務局使用管理科進行審查及竣工查驗,完成後核發合格證。
    申辦流程
    依據申請說明填寫申辦表單與備齊相關證明後,進行服務送件,後續依據審查結果進行通知回覆。
    應備物品
    • 1.同作業程序說明
    備註
    • 1.有關『建築物門牌增編』併入本項『使用執照變更用途申請』辦理。
    • 2.用途變更相關檔案請至桃園市建築師公會(公會檔案庫)下載
      http://www.tyaa.org.tw/downloads.php
    • 3.變更使用執照申請書件索引表
      http://cpabm.cpami.gov.tw/PaperListPage.jsp#a
    聯絡窗口
    • 1.承辦單位名稱:都市發展局建築管理處
      承辦人姓名:使用管理科轄區承辦人
      電話:3322101#6111-6114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滿意度調查